2021-06-28
“利用现有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、研学基地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、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实践场所进行整合改建或新建的思路,通过政府创办、有条件的学校自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分级实施、分类指导,到2025年底,全省争取建成600个左右(省级200个,市、县级400个)教育理念先进、课程设置科学、机制健全、运行规范的综合型实践基地和“工业+”“农业+”“科技+”“生态+”“文化+”“旅游+”“非遗+”等特色鲜明的不同类型实践基地,基本满足大中小学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多样化需求,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支撑。”
6月24日,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在印发《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时如此强调。
《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》
1.坚持因地制宜。结合当地在自然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条件,充分挖掘行业企业、职业院校等可利用资源,宜工则工、宜农则农,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
2.坚持公益性。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严禁以劳动实践教育名义乱收费。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。
3.中小学实践基地以使用传统工具、传统工艺的劳动为主,可突出种、养殖、手工制作等内容。要根据学生生理、心理等特点,依托、整合校内小农场、校外研学基地、综合实践基地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,构建针对性较强的劳动教育实践课程体系。
4.实践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地域、行业特色。要把深挖文化资源和新时代劳动教育要求结合起来,充分将陕西元素、红色元素、地域元素、行业元素、科技元素等融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,打造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各具特色的劳动实践新平台。
5.鼓励各实践基地积极探索科学的学生劳动素养教育评价机制和标准,推动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建设。支持企业、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参与基地建设标准研究工作,健全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标准体系。
围绕劳动教育实践环节教学、评价等重点、难点问题开展科研攻关,培育一批在全省及全国有影响的示范实践基地,逐步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锻炼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