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12-16
近日,教育部在答复《关于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的提案》时提出:“注重拓展社会资源。提出一要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,建立稳定的研学实践、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,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。”
1
近年来,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体制机制改革,不断深化推进简政放权,逐步理顺政府、学校、社会之间的关系,中小学办学行为不断规范,育人质量显著提升。
但在一定程度上,还存在着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不到位、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、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激发、各种干扰过多过频等问题。
教育部对此十分重视,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。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明确指出,要激发学校生机活力,并进一步强调,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,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,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,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、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、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。
2020年9月,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,对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设计。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:
2
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
一是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。
在学校层面,提出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、办出水平,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,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,实现“五个自主”,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计划、自主运用教学方式、自主组织研训活动、自主实施教学评价、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。在教师层面,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,鼓励教师大胆创新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、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。同时,提出要大力精简、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,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。
二是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。
主要涉及五个方面:第一个方面,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,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、考察、聘任副校长;
第二个方面,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,提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,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,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;
第三个方面,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,提出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由学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,并全程参与面试、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;
还特别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,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;
第四个方面,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,提出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,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;
第五个方面,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,提出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,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。
三是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。
提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,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;进一步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,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;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。
3
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
一是强化评价导向作用。
提出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,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,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,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、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。
二是强化校内激励作用。
提出学校要从五个方面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。一是注重精神荣誉激励,积极开展优秀教师、教学能手、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评选活动;二是强化专业发展激励,鼓励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、教研等学术研究活动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;三是完善岗位晋升激励,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,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;四是健全绩效工资激励,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,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;五是突出关心爱护激励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,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。
三是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。
提出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大力构建积极向上、奋发有为、团结和谐、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,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;二要加强学校绿化、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,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,增强学校文化对师生的感染力凝聚力。
四是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。
提出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改革,带动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,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,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。对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,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。主要有三方面举措。
一是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,以优质学校为牵引,加大场地设施资源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力度,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。
二是完善学区治理体系,科学规划学校布局,合理划分学区范围,统筹学区资源,促进学区内学校多样特色、优质均衡发展。
三是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,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、专递课堂资源,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。
4
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
一是注重选优配强校长。
提出一要把培养好、选配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,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,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,严格落实校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,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任中的重要作用。二要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,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,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。
二是注重加强条件保障。
提出一要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、经费投入、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;二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,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,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,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;三要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,对具有高级职称、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,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,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,有效解决教师职业倦怠问题。
三是注重拓展社会资源。
提出一要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,建立稳定的研学实践、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经费,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正常开展;
二要繁荣发展少年儿童优秀精神文化产品,包括优秀图书、歌曲、影视、动漫等文化精品;
三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、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,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。
5
健全办学管理机制
一是完善宏观管理。
提出一要依法依规明确管理事项,重点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、规范使用教材、遵循教学基本要求、重大决策制度、师德师风建设、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。二要创新管理方式,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,区别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,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,注重加强分类管理,实施精准定向赋权,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。
二是完善内部治理。
提出一要完善决策机制,学校发展规划、重要改革、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,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;二要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,加强对重大事项、重要问题的政治把关;三要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,对学校重要工作进行审议、听取意见;四要建立家长委员会,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;五要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,增强自主管理、自我约束能力。
三是完善社会监督。
提出一要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,重点公开课程设置、教学安排、招生入学、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,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;二要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,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另外,《若干意见》还从加强组织领导、落实部门职责和营造良好氛围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,并特别强调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强化考核督导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下一步,教育部将切实抓好《若干意见》的落实工作。一是进一步做好文件的宣传和解读工作,确保政策让教育部门广大厅长、局长、校长普遍知晓、深入理解。二是指导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,明确贯彻落实《若干意见》的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。三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在文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,及时研究对策,加强指导,推动基层加大落实力度。四是及时挖掘总结推广地方落实《若干意见》的典型经验,遴选优秀案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。
关于出台《学校法》,目前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都对学校制度作了规定,起草《学校法》涉及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架构、行为规则、设置条件、管理办法等方面问题作进一步研究,立法条件尚不成熟。目前,学校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安全问题,我们正考虑针对该问题先行立法,推动《学校安全条例》的立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