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10-27
通知!即日起劳动课程纳入必修课并设定学分
日前,省教育厅制定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 (试行)》等系列文件。在新课改中,科目安排将综合实践、劳动课程纳入必修课并设定学分,修满才能毕业。相关调整将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实施。本轮课改呈现哪些工作特点?有哪些创新做法?
1、课程方案设置变化:
增设选择性必修和劳动课程
新课改:必修、选择性必修、选修
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 需要统一设置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 生,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;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,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,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。
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,当地社会、经济、文化发展的需要,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 色等自主开发设置,是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校本课程,学生自主选择修习。
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要求,首次单独增设劳动课程。
2、学分设置的变化:
总学分不变,必修课程学分减少
新课改:必修课程88学分
必修课程必须获得88学分,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,选修课程至少获得14学分(其中,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的学科拓展、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);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。
综合实践活动中,研究性学习6学分,学生至少应完成以跨学科研究为主的2个项目设计或课题研究。劳动共6学分,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,在课外时间进行,三年不少于40小时;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 本课程内容统筹。
朝鲜族和蒙古族高中语 文科目开设民族语文和汉语文,分别为8学分,共计16学 分。学生三年中获得96必修学分;选择性必修与选修的学 分不少于48学分,其中选修至少获得7学分,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。
3、课时的变化:
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可调整课时时长
新课改:选择性必修和选修每模块18课时
每学年52周,其中教学时间40周,社会实践1周,假期(包括寒暑假、节假日和农忙假)11周。
每学年分两学期。每周35课时,每课时按45分钟计,18课时为1学分。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,学校可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,调整课时时长,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。
必修内容可按学期或学年设计,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,1模块18课时。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,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。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,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。
高中阶段所有学校至少应提供28学分的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。其中,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原则上应提供50学分以上的选修课程。
4、实施要求的变化:
增加课程规划、教学管理、学生发展指导
新课改:满足学生基础性学习、选择性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
课程规划方面:
鼓励学校构建彰显办学特色、符合学生成长规律、基于共同基础和多样化选择的课程体系,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;
鼓励学校开设STEM课程及黑龙江自然、文化、历史特色类等校本课程。
鼓励地区和学校整合、开发课程资源,加大课程资源的统筹和共建共享力度,满足学生基础性学习、选择性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。
教学管理方面:
提出学校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,统筹教学资源配置、教师配备、班级编排、学生管理、教学设施配备等资源和条件,为实施走班教学提供保障。
课堂教学方面:
倡导创新体现学科性质和学习特点的教与学方式,探索基于情境、问题导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,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、基本方法,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
学生发展指导方面:
要求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,逐步推行“全员导师制”,加强对学生的理想、心理、学业、生活、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,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。